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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与口径 · 查证于 2026-09-22

规章原文,和本站自己定的算法

上半部分是官方原文的逐字摘录,每条注明文号、条款、链接和查证日期;下半部分是法规里没有原话、由本站约定的计算口径,标「本站归纳」。本站只引用原文,不判断任何具体商家是否违反这些规定。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总局令第56号)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总局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本站归纳(10 条)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总局令第56号)

「原价」「被比较价格」的口径,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以及舍零取整。 全文:www.gov.cn

  1. 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所称明码标价,是指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依法公开标示价格等信息的行为。本规定所称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本站怎么用:「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两个词在规章里的定义。本站只引用定义,不判断任何具体商家的行为属于哪一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2/content_5699926.htm · 查证于 2026-09-22

  2. 第六条第一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根据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标明交易条件以及与其对应的价格。

    本站怎么用:满减门槛、会员价、限时价都是「交易条件」。叠加计算前先把每张优惠的条件抄进计算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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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本站怎么用:计算台的起点是标价(原价一栏),运费、服务费等另行标明的费用不在本站计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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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十六条第一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本站怎么用:「原价 ×××,现价 ×××」里的原价就是被比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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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第十六条第二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经营者未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的,被比较价格应当不高于该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进行价格比较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应当不高于本次价格比较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

    本站怎么用:没写明「原价」是什么价时,它应当不高于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文章《「原价」到底是什么价》用这一款做了算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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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第十六条第三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与厂商建议零售价进行价格比较的,应当明确标示被比较价格为厂商建议零售价。厂商建议零售价发生变动时,应当立即更新。

    本站怎么用:「建议零售价」是另一种被比较价格,要明确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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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第十七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经营者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经营者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

    本站怎么用:折扣率的分母(计算基准)从哪里来。计算台的「反算几折」可以换一个基准重算,看折扣率变成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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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第十九条第(三)项、第(六)项、第(七)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三)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六)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七)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

    本站怎么用:只作原文展示。是否构成价格欺诈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本站不对任何具体商家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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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二)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与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一致;

    本站怎么用:叠加顺序、门槛口径以平台公布的活动规则为准,所以计算台让你按规则说明自己排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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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第十九条规定的价格欺诈行为:……(三)成交结算后,实际折价、减价幅度与标示幅度不完全一致,但符合舍零取整等交易习惯。

    本站怎么用:计算台算到分,实际结算可能舍零取整,差几分几角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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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第二十七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3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1年11月7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发布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站怎么用:施行日期,以及它取代了哪两部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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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总局令第32号)

「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的出处,附加条件、积分礼券怎么标明。 全文:www.gov.cn

  1. 第二十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本站怎么用:满减门槛、券的使用条件就是「附加条件」,计算台每一步都要求你填清门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06/content_5557730.htm · 查证于 2026-09-22

  2. 第二十一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本站怎么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这一说法出自本条。它讲的是折价、减价的基准,与第56号令第十六条讲的被比较价格口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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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第二十二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经营者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未标明或者公开折价计算具体办法的,应当以经营者接受兑换时的标价作为折价计算基准。

    本站怎么用:积分抵扣一步要填「多少积分抵 1 元」和抵扣上限,这两项都应当能在平台公开的办法里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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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三十一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4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9号发布的《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本站怎么用:施行日期。第56号令第二十七条废止的是另外两部旧规定,不包括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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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明码标价与不正当价格行为在法律层面的出处。 全文:www.samr.gov.cn

  1. 第十三条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本站怎么用:明码标价在法律层面的出处,第56号令据此制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jls/art/2023/art_3da9131ab041449d9af2af886ee33766.html · 查证于 2026-09-22

  2. 第十四条第(四)项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本站怎么用:第56号令第二条「价格欺诈」定义的法律来源。只作原文展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jls/art/2023/art_3da9131ab041449d9af2af886ee33766.html · 查证于 2026-09-22

  3. 第四十八条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法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站怎么用:施行日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jls/art/2023/art_3da9131ab041449d9af2af886ee33766.html · 查证于 2026-09-22

本站归纳:计算口径

下面这些不是法条,是本站为了能算出一个数而做的约定。平台的实际规则与此不同时,以平台公布的活动规则为准。

  1. 「几折」就是按原价的几成付本站归纳

    8.5 折表示按原价的 85% 付款,也就是降价 15%;「85 折」是口语,同样指 8.5 折。计算台输入 10 到 100 之间的数(如 85、75)时按百分之几理解并换算成折数,输入 10 以内的数(如 8.5、7)直接当折数。

    相关原文: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2. 叠加顺序按你排的顺序算本站归纳

    各平台对折扣、满减、优惠券、定金、积分谁先谁后、门槛看哪个金额,各有自己的活动规则,法规没有统一规定。计算台严格按你排列的顺序一步步算;「常见写法」按钮只是一种排法,不代表任何平台的规则。

    相关原文: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第二十条

  3. 满减门槛看「当前应付」还是「商品标价」本站归纳

    每一张满减或优惠券都可以单独选门槛口径:「当前应付」是扣完前面几步之后的金额,「商品标价」是一开始的原价合计。有的规则写「以优惠后金额计」,有的写「以商品原价计」,照规则选。

    相关原文: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六条第一款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第二十条

  4. 每一步四舍五入到分本站归纳

    折扣一步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分,其余各步本来就是整数金额或按分计。平台可能舍零取整或按商品逐件计算后再加总,结果与本站差几分属于正常。

    相关原文: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5. 定金膨胀:尾款 = 当前应付 − 可抵金额,实付再加回定金本站归纳

    「定金 D 抵 W」按预售规则的常见写法计算:尾款阶段从应付里扣 W,你实际花出去的钱 = 尾款 + D,净优惠 = W − D。定金能否退还、尾款期限等条件请看平台规则,本站不作判断。

    相关原文: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六条第一款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第二十条

  6. 积分抵扣按「多少积分抵 1 元」和上限计算本站归纳

    可抵金额 = 积分 ÷ 每元所需积分,按分向下取整;设了「最多抵应付的百分之几」时再取二者较小值。抵扣比例以平台公开的折价计算办法为准。

    相关原文: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十九条第(三)项、第(六)项、第(七)项

  7. 等效折扣 = 实付 ÷ 原价本站归纳

    把几张优惠叠完之后的实付金额除以原价(或原价合计),乘以 10 得到等效折数。它只描述结果,不代表平台标示的折扣率;分母换成别的基准,等效折数也会变。

    相关原文: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十七条

  8. 「换个顺序差多少」只是算术对照本站归纳

    计算台把你填的这几步所有可能的先后顺序都算一遍,给出实付的最低与最高值,让你看出顺序有没有影响。平台只会按它自己的规则算一种顺序,对照结果不能拿来要求平台按更便宜的顺序结算。

    相关原文: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9. 凑单后的单件等效价按金额比例分摊本站归纳

    满减优惠按每件商品的标价占合计的比例分到各件上:单件等效价 = 标价 × 实付 ÷ 标价合计。平台退货时怎么分摊优惠由其规则决定,可能按其他口径,本站的分摊只用于看「凑单品实际花了多少钱」。

    相关原文: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六条第一款

  10. 算例里「前七日」的数法本站归纳

    文章算例把「9 月 8 日开始的促销」的前七日算作 9 月 1 日至 9 月 7 日。规章原文没有写明起止日怎么数,这只是算例的数法,不是法律解释。

    相关原文: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十六条第二款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